公正性是认证制度的生命线。认证的价值在于“第三方独立评价”——只有当认证机构不受商业利益、财务压力或其他外部干扰影响时,认证结果才具有公信力。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认证链条上存在多种可能损害公正性的利益纽带:认证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利益绑定、中介机构对认证流程的违规介入、认证与检测环节之间的捆绑设障、监督抽查职权的商业化滥用等。
市场监管总局在答复中明确指出,针对部分指定机构滥用监督抽查职权的问题,严禁以“多抽频抽、故意设障”等方式向企业施压招揽业务,对借监督抽查职权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一表述的力度,表明监管层已经将公正性问题从“行业倡导”层面提升到了“执法查处”层面。
五条措施构成公正性监管组合拳
从答复文件和新版CCC认证实施规则中,可以梳理出五条相互关联的公正性监管措施:
一是整治低价恶性竞争。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认证检测全成本核算,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认证检测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引导质量认证市场从“卷价格”向“拼质量”转变。低价竞争的本质,是认证机构在价格压力下压缩审核资源、降低认证质量,最终损害的是认证公正性的物质基础。
二是推行合同直签机制。全面推行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合同直签,禁止中介等非认证相关方人员参与工厂检查等关键认证环节,认证费用必须由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生产企业直接向指定认证机构或指定实验室支付。这一措施直指中介违规运作的灰色空间,从机制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三是斩断认证与检测的利益捆绑。推动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禁止认证检测一体化机构利用职权进行捆绑或变相设障,建立机构“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这意味着认证与检测之间的“利益纽带”将被制度性切断。
四是强化过程真实性管控。新版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关键检测项目必须全程视频记录,型式试验样品必须采取现场抽样方式获取,杜绝“特制样品”送检。同时规定企业管理层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工厂检查首末次会议,严禁中介人员参与。这些要求从操作层面压缩了“走过场”的空间。
五是运用技术手段赋能监管。答复明确提出运用AI大模型赋能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机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闭环。技术赋能意味着监管不再是“抽查式”的,而是“全量监测式”的,认证机构的不公正行为将更难隐蔽。
对认证机构的深层启示
这组措施传递的核心信息是:公正性不再是认证机构写在管理手册里的一段话,而是需要落实到认证活动每一个环节、可被监管核查的具体行为。
对认证机构而言,这意味着三方面的工作需要同步推进。一是制度层面:建立完善的公正性风险识别与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认证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公正性风险评估,形成书面化的管控措施。二是操作层面:确保认证费用收取、合同签署、审核人员委派、检测样品获取等关键环节符合公正性要求,不留灰色空间。三是文化层面:让每一位审核员、认证决定人员理解,公正性不是约束而是底线,是认证职业存在的价值前提。
质诚嘉远(天津)认证有限公司始终将公正性作为认证活动的首要原则,严格遵循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机构公正性管理的各项要求。在监管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我们相信,把公正性建设做扎实、做透明、做可验证,才是认证机构赢得市场信任、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路径。